農田水利會
農田水利會招考/成績計算方式與考試科目》
一、農田水利會考試成績計算
1.共同科目佔30%、專業科目佔70%。
2.前項合計分數併同得予加分分數計算後為總成績,依總成績之高低依序錄取至該會之預定錄取人數額滿為止。
3.應試科目中有1科成績為0分或總成績不滿50分者,即使尚有缺額,亦不予錄取。
4.分數相同者,以專業科目第1科分數較高者為錄取,專業科目第1科分數亦相同者,則以專業科目第2科分數較高者為錄取,專業科目均相同者,以國文分數較高者為錄取,如再相同,則提報考試委員會處理。
【農田水利會考試科目介紹】
等別 | 普通科目 | |
農田水利會 | ◎1.公文及農田水利相關法規 ※2.法學緒論 |
|
類科 | 專業科目 | |
一般行政 人員 |
行政組 | ◎1.行政法概要、◎2.行政學概要 |
地政組 | ◎1.土地登記概要、◎2.土地行政及土地法 | |
會計組 | ◎1.會計學概要、◎2.經濟學概要 | |
電腦組 | ◎1.程式設計概要、◎2.資料處理與地理資訊系統概要 | |
地政 測量組 |
◎1.土地法(包括地籍測量法規)、◎2.平面測量學(包括地籍測量) | |
觀光組 | ◎1.觀光行政學、◎2.觀光資源規劃 | |
工程人員 | ◎1.水利工程概要、◎2.水利工程設計與測量學概要 | |
灌溉管理人員 | 灌溉 管理組 |
◎1.農業概要、◎2.灌溉排水概要 |
電機組 | ◎1.電工概要、2.機械概要 | |
【註】:「◎」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,「※」採測驗式題型,其餘為申論式題型。 |
二、農田水利會考試加分標準
下列二項加計總成績最高以5分為限:
1.各農田水利會(含農田水利會聯合會、農田水利會聯合建設基金管理委員會)現職技工、工友、駐衛隊員、職務代理人、約(聘)僱人員、計畫助理、機要人員及持有證明文件之臨時人員參加本次考試時,依其服務年資每服務滿1年加總成績1分,半年以上(含半年)未滿1年者加總成績0.5分,未滿半年者不予加分,最高以5分為限。
2.報考灌溉管理人員領有農田灌溉排水證照者,其屬甲級者總成績加5分、乙級者總成績加3分、丙級者總成績加1分;報考電機人員領有電機、機械證照者,其屬甲級者總成績加5分、乙級者總成績加3分、丙級者總成績加1分;上述領有證照人員參加其他類組考試者不予加分。
台中學儒《特考權威》《專精專辦》初等考/鐵路特考/中華郵政/國營事業/台電/台中捷運
《全方位輔考》現場面授教學/視訊加強課程/在家補課/遠距函授 諮詢地點:台中市中山路17號 諮詢專線:04-22290111 班導師:思瑋、LINE諮詢:NGBOY |